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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工作
日期:2018-08-31 浏览次数: 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工作部署,我市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宁委发〔2018〕27号),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明确耕地保护工作总体要求。在目标任务中,设定了我市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高标准农田面积与占比等目标,以及“十三五”期间连片推进耕地质量提升面积、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面积、建设用地地均GDP产出、单位GDP建设用地占用率、违法用地查处率等目标,涵盖了涉及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的各项指标。
  二是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综合采取规划引领与计划调节、严格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提升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等措施,保障耕地数量不减少。
  三是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通过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责任、拓宽补充耕地渠道、加强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实施耕地占补平衡新机制、规范补充耕地指标调剂使用等措施,进一步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特别是通过落实新增耕地数量、新增水田和新增粮食产能三类指标储备库,衔接了国家实施的耕地占补平衡新机制。
  四是推进耕地质量提升。通过整合涉农资金连片推进耕地质量提升、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等措施,保障耕地质量有提高。其中整合涉农资金连片推进耕地质量提升是南京市创新做法,《实施意见》主要针对建立工程概算第三方审核制度、建立中介机构信用管理名录等做出了规定。
  五是健全耕地生态保护及补偿。通过推进土地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强化耕地激励性保护等措施,优化耕地生态系统,增强耕地生态服务功能。
  六是强化保障措施和监管考核。通过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检查考核、健全协同机制,保障《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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