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指导南京市设计方案审查相关工作,适应审批管理的新要求、加强审批规范管理、提高审批效率、统一建筑审批管理标准、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公平公正、诚信规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结合本市实际,以《南京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相关办法》为基础,制定《南京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补充办法》(宁规划资源规〔2020〕7号)。
加强建筑间距及层高控制。明确传达室、配电房等附属建(构)筑物与住宅建筑的间距要求和办公、研发建筑的层高要求。
细化容积率计算要求。细化对建筑底层架空层、工业建筑及地下室的容积率计算规则。鼓励建筑设置视线通透、空间开敞、无围护结构的架空层,提升建筑空间品质;明确工业建筑计算容积率及地下室分区域计容规则。
强化住宅地下室控制。明确住宅建筑中不可设置于地下室的功能空间并完善住宅建筑地下室内空间的设置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住宅建筑地下室空间管控。
优化阳台控制要求。明确可设置阳台区域及进深要求,保障阳台设置的科学合理性,提出封闭阳台设置要求,进一步优化城市界面。
明确屋顶环境建设要求。对屋顶建、构筑物高度、面积等提出控制要求,并严格控制规划核实后在屋顶改建、扩建建、构筑物,加强对建筑第五立面控制,提高城市空间品质。
原文链接:http://ghj.nanjing.gov.cn/njsgtzyj/202008/t20200811_23285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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